汕头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暑假工
首 页 灯饰照明 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 商务金融 服装制衣 校园招聘 HR管理 职业指导
现场招聘会
搜索指示图片
当前位置: >> 职业指导 >> 薪资行情 >> 正文
最低工资被当标准工资来执行
时间: 2007/8/28 11:56:58     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 编辑: 博天人才     点击:15578
[字号: ]
       上海市日前将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90元提高到了750元。然而政府这一保护劳动者权利的举措,却使一些单位的职工忧心忡忡:在他们那里,最低工资标准,被当做了“标准工资”来执行。

  记者采访了解到,上海市一家效益很好的医院,院领导年薪都在十几万元,而后勤等部门员工的工资过去一直按690元发放。当政府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750元后,该院领导班子又作出按750元给在后勤部门工作的职工发放工资的决定。在这里,最低工资标准成了这些职工的“标准工资”。但由于这样做并不违法,职工们也无可奈何。

  针对这种显失公平的做法,采访时,有关人士指出,政府应该在定出最低工资底线后,相应作出“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、经营者收入同步增长”的规定,实行提高最低工资与工资协商并行的措施。

  据了解,近几年上海各级工会在工资协商中,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,使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。不过仍有部分企业多次拒绝工资集体协商,为职工加多少工资、怎么加,完全由领导说了算。

  对此,有关专家建议,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工会形成合力来强化工资协商。在政策上、法规上,有关部门要作出硬性规定,使经营者的收入始终与职工的收入形成合理的比例。对于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“标准工资”,而经营者的收入却大大高于职工的企业,则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。而在具体的协商方面,工会要运用政策法规,维护好职工的利益,使工资协商真正成为提高职工收入的有效途径。

我有话说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
暂无评论!
用户名:    验证码:   
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,发言时请遵法守纪注意文明
关于我们 | 求职帮助 | 招聘指南 | 人才派遣 | 联络我们 | 诚聘英才 | 友情链接 | 图站地图
全国客服电话: 0760-22236300 / 0760-22553303 业务电话:0760-22180333 总部地址: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东路1号1310房第2卡
法律顾问: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刘叠律师  中文网址:博天   求职 招聘 博天人才网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110123号 粤ICP备0505554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