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招远市出台政策助推人才工作:引进的硕士等人才不光能领取生活补贴,还能在住房等方面有利好消息。
据了解,引进的硕士等人才可以按月领取生活补贴。其中,引进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到企业工作的,关系可放在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,按月加发1500元生活补贴,由市财政列支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本科以上专业人才,在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的基础上,按月加发生活补贴,其中本科生每月1000元,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,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,由市财政列支。
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硕士研究生1万元、博士研究生3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,用人单位和市财政各负担50%%。用人单位还要为引进的硕士以上研究生每年提供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各一份。
引进的硕士以上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安排住房,其中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00平方米,博士研究生不低于120平方米,供引进人才无租居住,在单位工作满10年且业绩突出的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。(张得玲、李绍平)
来源:胶东在线